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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灾害性天气发布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3-04-11 16:57:47  来源:  作者:
各县(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加强汛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能力,充分发挥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作用,准确及时地为各级领导和防汛指挥部等提供科学的防汛决策依据,保障我市安全度汛,根据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局汛期灾害性天气发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群山
    副组长:王 军
    成 员:靖春悦 王东平 侯 凯 尹 彬 周丹丹
二、职责
负责许昌市范围内汛期暴雨、冰雹、雷电、大风、高温等灾害性、关键性和转折性天气短、中期预报会商和制作。承担预报对外发布和上、下游台站的联防、汇报与服务工作,承担对所属县局的预报指导工作。
    三、制度
(一)充分利用现代化监测工具和气象信息产品等,加强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当值班预报员发现有灾害性天气征兆时,必须立即向发布组组长汇报,组长听取汇报后应立即召集发布组全体成员进行会商,每个成员必须随叫随到。
    (二)发布组进行会商时,每个成员都要以对国家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充分的技术准备,集中精力,认真分析各种资料与形势,有理有据地提出自己的预报意见。
    (三)对外发布的预报结论,一般以发布组多数成员意见为主,在特殊情况下,由组长决定。
    (四)严格执行预报结论签发制度,灾害性天气发布由组长或气象台长签发,台长因公外出由副台长签发,特殊情况由预报高工签发,严禁不经签发就对外发布或补签现象的发生。
    (五)灾害性天气未出现前,发布组成员必须严密监视天气变化,当需要更改原预报结论时,必须经发布组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修改。
(六)汛期内,预报高工负责在每月底对预报人员进行下月天气气候特点、灾害性天气发生概率、主要影响系统等技术指导,每月初对上月天气实况、短期预报效果及各种预报方法等进行综合性技术总结评述,并指导初、中级预报工程师进行重要天气过程个例分析及预报方法研制等工作。
 
 
 
2013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人事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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