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观测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执行力,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单位”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证,现根据《中共许昌市委关于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领导,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
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要求 “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制度。全市气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领导主体意识要到位、责任要到位、作用要到位,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单位党组书记(主要领导)上半年要结合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开展讲廉政党课活动,市局纪检组要对各单位讲党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内要至少主持两次专题会议,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正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各单位要在6月底或7月初向市局党组汇报一次上半年落实责任目标情况,纪检组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担负起全市气象部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实化细化责任目标,科学进行任务分解
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和提升执行力为重点,结合实际认真搞好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分解要尽量实化、细化,明确党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分工,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要突出 “一岗双责”,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各单位整体工作格局中,同各项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突出 “一把手”的领导责任,明确“一把手”是完成责任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对班子内部及所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抓好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运用和实施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工作;要突出可操作性,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成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尽可能量化的目标;要突出针对性,围绕各单位的工作实际,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制定出制约、规范权力正确运行和防止权力滥用的具体责任目标,做到源头治腐;要突出科学性,通过责任目标分解,形成各级班子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的责任目标管理体系。
三、强化部门责任,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
按照省气象局纪检组及市纪委对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部署,各单位要将分工负责的反腐倡廉专项工作任务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在内部进行细化分解,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局纪检组切实负起第一责任单位的职责,在抓好目标任务落实的同时,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和沟通,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配合各单位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切实承担相应的责任。要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责任监督检查和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继续加大对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政考核的改革力度。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在考核评价内容、考核评价方法、考核评价机制、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等方面不断完善和创新,建立适合气象部门特点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合理科学的考核体系。引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组织各社会群体有序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年内至少听取两次汇报,研究决策重要问题。责任制办公室要建立台帐,加强对各单位日常落实责任制及廉政情况的量化管理,加大其在责任制考核中所占比重。对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影响期或年度内不得申报相关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进一步完善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把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和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系统管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廉政监督。
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突出案件查办
实施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豫发〔1999〕17号)精神,对由于违背科学发展观、失职渎职酿成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对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对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对违反党政干部任用规定,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要严格执行纪律,该纪律处分的给予纪律处分,该组织处理的给予组织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六、加强制度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问题,认真总结以往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细做实。
认真落实纪检组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廉政提示制度等。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推动党内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善于总结以往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和干部任用公示制度,并充分利用其他形式,扩大干部职工参与监督的范围和渠道,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要把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纳入责任制考核范围,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而长期的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各单位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廉政准则》,还必须坚持党性原则,敢抓敢管,维护《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并把贯彻实施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和创新在新形势下加强责任制的政策措施、工作思路和有效方法。各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补充和调整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拿出对策。纪检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当好党组的参谋,积极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0年4月7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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