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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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许昌市气象部门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通知

时间:2011-03-14 15:06:41  来源:  作者:

许昌市气象部门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总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研究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份制订印发《关于2010年全市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主 要 责 任 人:党组成员  苏丰敏  查一鸣

(二)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抓好任务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条细化分解,责任到党组成员、科室和相关人员。达到目标具体、责任明确、职责相符。继续做好与各县(市)局及直属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主 要 责 任 人:党组成员  苏丰敏  查一鸣

科 室 责 任 人: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三)抓好责任目标落实。坚持半年自查和年终考核,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结合进行,适当组织专门考核。专门考核由局领导带队,被考核对象进行述职述廉,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建立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和业绩评定的依据。坚持每半年向上级报告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主 要 责 任 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 室 责 任 人: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由于违背科学发展观、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酿成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对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对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要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实行“一案两报”制度,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坚持责任追究每月向市责任制办公室报告制度,重大或典型案件随时上报。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主 要 责 任 人:党组成员  苏丰敏  查一鸣

科 室 责 任 人: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五)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对班子内部及所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适时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部门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每年党组听取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安排1—2次反腐倡廉建设专题理论学习或研讨,认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坚持“一把手”主动向地方纪委汇报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指导。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主要 负 责 人:党组成员  苏丰敏  查一鸣 

(六)重视加强对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领导,补充和加强纪检监察审计机构的力量,关心纪检监察审计干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主 要 负 责 人:党组成员  苏丰敏  查一鸣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各内设机构主要领导

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二、宣传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

(一)继续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作用,4月份组织开展以“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加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参与知识竞赛、专题宣讲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增强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坚持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组织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坚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继续加强对基层气象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政培训,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之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内容和载体,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充分发挥“全省气象部门廉政文化示范点”和“许昌市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许昌廉政文化特点,推进“一处一品、一局一景”建设。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 室 责 任 人: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办公室主任  吴伟民

                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法规科科长  王卫民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相关规定,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党组成员  苏丰敏  查一鸣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各内设机构主要领导

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三)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省局党组保持一致,切实保证政令畅通。积极践行党组的廉政承诺,依法从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党组成员查一鸣  苏丰敏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各内设机构主要领导

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四)坚持勤俭节约,严禁奢侈浪费。牢记“两个务必”,认真执行中央和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许用公款旅游,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认真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中纪发〔2004〕26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领导干部持有的私人护照应交由人事科集中登记管理。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党组成员  苏丰敏  查一鸣

科 室 责 任 人:办公室主任  吴伟民

                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各内设机构主要领导

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五)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关于河南省领导干部配备更换公务用车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豫纪发〔2004〕17号)和省廉自办、省国资委《关于省管企业领导人员配备更换公务用车的暂行规定》(豫国资文〔2004〕131号)。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 室 责 任 人:办公室主任     吴伟民

                核算中心副主任 杨小平

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直属单位及县市局责任人: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六)加强企业(实体)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企业(实体)领导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廉洁自律的7条规定:(1)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2)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3)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4)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5)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6)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7)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企业(实体)要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丰敏

科 室 责 任 人:法规科科长  王卫民

                财务核算中心副主任  杨小平

单位(企业)责任人:市科技中心副主任  李长献

                    市防雷中心主任    王跃民

(七)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小金库”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查找原因,指导并督查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规范,确保部门财务规范运行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全市规模以上建设项目从项目决策、规划审批、项目核准、土地审批和出让、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检查,探索形成保障部门工程建设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和管理科学规范有效的建设环境。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室 责 任 人:核算中心副主任  杨小平

                  法规科科长  王卫民

                  办公室主任  吴伟民

                  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单位(县市局)责任人: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八)进一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按照中央六部委要求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在规范期间,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自行发放津贴补贴。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党组成员  苏丰敏  查一鸣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三、信访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私设小金库”、私分国有资产、工程建设领域等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对于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案件、影响恶劣的,要依纪依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信访举报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对带有倾向性、热点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转立案,对上级交办的并要结果的信访案件,认真组织力量及时调查处理并上报结果。对于苗头性问题要主动及时向党组提出处理建议,保证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同时,要加强案件的剖析,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办案件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实名举报实行反馈和回复制度。主要领导对群众的重要信访举报及时批办,亲自过问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对有实质性内容的信访件核查率达95%以上,查结率达90%以上。认真落实有关信访案件的处理意见,对违纪的党员干部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进行处理,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主 要 负 责 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办公室主任  吴伟民

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一)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强化对气象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继续抓好市政府公布的气象行政执法依据5项、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68项的贯彻和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听证和决定备案、公示等相关制度。强化气象社会管理职能,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丰敏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室 责 任 人:法规科科长  王卫民

(二)加强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气象法》、《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3月份召开宣传贯彻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座谈会,推进气象法规条例宣传工作。举办气象依法行政培训班,提高气象部门干部职工遵法守法意识,增强执法能力和水平。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丰敏

科室 责 任 人:法规科科长  王卫民

(三)严禁乱罚款、乱收费。在开展气象执法和气象服务中,严禁乱罚款、乱收费和“吃拿卡要”,以优良的作风促行风,维护部门形象。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培训,对培训考试合格的换发《行政执法证》,对考试不合格的调离执法岗位,规范执法行为。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丰敏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法规科科长  王卫民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五、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一)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执行《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推荐选拔程序,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根据中国局出台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进一步优化市局职能配置,完善运行协调机制。完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推行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干部交流、回避制度。关注网上监督举报和电话举报,重视群众监督。严禁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选票等非组织活动,严肃查处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二)做到“收支两条线”。全面实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没款项上交财政,严禁截留、坐支、挪用。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丰敏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法规科科长  王卫民

                      核算中心副主任  杨小平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三)加强财务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综合预算,规范资金运行。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程,做好全市气象部门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及时排查隐患、堵塞工作漏洞;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财务通报制度。完善规划编制体系、预算编制方法、项目审核评估机制、预算执行管理和财务监督机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和项目建设中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围绕科技服务、重大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创新财务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气象科技服务财务的监管。严格执行中国气象局制定的《气象科技服务财务管理补充规定》和《河南省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气象科技服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加快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完成省—市局财务联网的基础上,对部门所有单位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统一的财务核算平台,全面实现财务监督的网络化、远程化。加大中央、地方和自筹资金的统筹力度,严格执行地方建设项目国家和省两级的审核和备案制。不断完善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实时监控系统,强化对财政资金支出去向、支出方式的监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中国局的《气象行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加强建设项目的督导及竣工验收工作,严格基建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各阶段任务的落实,规范报告程序,跟踪问效;对已竣工建设项目,按照验收的必备条件进行认真验收。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丰敏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核算中心副主任  杨小平

法规科科长  王卫民

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四)加强工程招投标的管理。严格工程招投标程序,领导干部不许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丰敏

科 室 责 任 人:核算中心副主任    杨小平

单位(县市局)责任人: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五)实行政府采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对所有属于政府采购类的商品购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丰敏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核算中心副主任  杨小平

                      各内设机构主要领导

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国气象局制定的地方气象管理机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实行公开。积极开展市局局务公开创建工作,推进局务信息公开、决策公开、办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全省气象部门内部政务公开工作的补充意见》(气纪函〔2004〕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局局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积极发挥气象部门局务公开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积极参加全省气象部门局务公开示范点命名活动,进一步深化局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实施办法》。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吴伟民

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七)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工程、重点资金、重点环节的审计。继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组织开展交叉审计工作。按照《河南省气象部门交叉审计操作规程》,规范审计的程序和方式方法。印发并执行《许昌市气象部门2010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深入推进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继续坚持审计、人事、计财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结果在干部任用和考核中的作用。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核算中心副主任  杨小平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六、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认真执行《中共许昌市气象局党组工作规则》,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组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建立重大决策咨询评估制度、重大事项调研制度、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进展信息实时反馈制度等。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主 要 责 任 人:党组成员  苏丰敏  查一鸣 

(二)坚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暂行办法》,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将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执行制度情况、落实《工作规划》具体实施办法任务和落实《廉政准则》等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内容。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 室 责 任 人: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三)组织开好2010年度民主生活会。根据市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省局的要求,按照规定的内容及《河南省气象部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试行)》,积极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继续做好局党组成员参加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并对民主生活会满意度测评。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党组成员  查一鸣

科室 责 任 人: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四)落实“三项谈话”制度。不定期纪检组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及时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有违纪苗头或有轻微违纪和不廉洁行为,以及其他需要谈话诫勉的党员和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诫勉谈话。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 室 责 任 人: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五)认真落实“巡视制度”。落实《许昌市气象局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年内对四个县市局和直属单位进行巡查,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的监管。

主要责任人:各党组成员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核算中心副主任  杨小平

(六)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收入申报制度。认真执行《气象部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部门处级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及时录入完善处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进一步做好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 室 责 任 人: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七)实行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执行中纪委颁布的“函询”办法。党组成员有权对党组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对质询中发现的问题,党组应当及时研究处理。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主 要 责 任 人:党组成员  苏丰敏  查一鸣

科室 责 任 人: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七、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

(一)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贯穿于全市气象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中,认真贯彻落实《许昌市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具体实施办法》,抓好2010年任务的分解与落实。继续抓好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建设。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室直属单位和县局责任人: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二)充分发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领导小组的作用,一年至少召开2次成员单位专题会议,督促2010年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 室 责 任 人: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办公室主任  吴伟民

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核算中心副主任  杨小平

法规科科长  王卫民

(三)加大对已定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监督。市、县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继续抓好所属单位已建民主决策、财务、招待、采购、用车、民主监督等制度的落实工作,认真开展对县(市)局“三人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人事科科长  王许生

各县市局主要领导

    八、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完成党章明确的三项主要任务,做好五项经常性工作。按照王建国局长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一年365天不间断,每项工作不放松,各个部位不疏漏”的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带头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过硬的作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纪检组长要集中主要精力发挥应有的作用,全面履行责任,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提供保证。

(二)积极协助党组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规划》2010年任务的细化分解并督促落实。通过对市局纪检组长“三个亲自”、“四抓”、“四有”等检查,促进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三)纪检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局制定的《气象部门各级纪检组(纪委)协助党组(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暂行规定》,协助党组做好协调工作,调动和依靠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查一鸣

科室(县市局)责任人:专职纪检员  朱遂欣

各县市局纪检监察员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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