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2017年全国气象部门、全市气象部门党建纪检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全市气象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密结合许昌市气象部门实际,围绕资金和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以及防雷科技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和完善工作流程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全市气象部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建设中,找准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逐步提高全市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各个具体事项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工作,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工作的质量,增强防控的效果。
重点领域:大额资金使用、科技服务、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科研项目、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录用、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行政审批、行政科罚等。
重点对象:对部门(单位)内外行使权力和其他容易产生问题的工作事项以及承办的岗位。
重点环节:工作流程中存在重要风险的环节,如科技服务的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的招投标,预算调整,基本建设工程量变更、工程预算调整、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各类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大额资金的支出、防雷设计施工和检测资质审核审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
三、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将抓好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履行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流程,抓好落实和监督检查。省气象局各职能科室在抓好自身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各省辖市气象局、直管县(市)气象局和省局直属单位相关事项风险防控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办公室、核算中心、人事科、法规科、纪检组为重点指导部门。
(二)落实责任考核,强化监督问责。将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在2017年开展巡察、审计全覆盖中,对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2016年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仍存在严重问题的,将严肃问责。
(三)规范防控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市气象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风险防控网上运转流程,凡是大额资金使用、气象科技服务项目必须纳入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进行网上运转审批,执行中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审批,各风险点必须上传风险防控采取措施的附件,确保防控措施规范执行,切实加强对风险事项运行的制约与监督。
(四)建立健全机制,接受公开监督。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提醒机制、管理机制、防范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在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通过单位内部网络、内部公开栏等途径,加大对三公经费、干部任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防控事项的公开力度,确保以深化公开促监督,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取得实效。
|